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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主張肯亞詐騙案我有管轄權,司法院長賴浩敏昨首度表態,支持法務部的看法。針對外界質疑法院對詐欺犯判刑太輕,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表示,無法指揮法官怎麼判,會在二周內建置量刑分析供法官參考。
賴浩敏表示,所有法官都依據法律獨立審判,力求裁判穩妥、周延、優質,司法院對於量刑一向很重視,對外界批評,司法院尊重言論自由,法官也會虛心檢討。
賴浩敏指出,量刑要看具體案情,很難說哪個案一定要怎麼判,每個案子都不一樣。司法院一定要遵守獨立審判的司法核心價值,司法院不能指揮法官怎麼判,但會建置量刑系統供法官參考。
準法務部長邱太日前談肯亞案向司法院喊話「不要再沉默」,賴浩敏對此表示,肯亞案都由法務部主導,司法院沒拿到任何資料;管轄權問題牽涉刑法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、兩岸關係法,法務部主張有管轄權,他支持法務部看法。
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長期研究量刑,她表示,電信詐欺過去都用法定刑罰五年以下徒刑的普通詐欺罪偵辦,前年六月修法後,可處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徒刑。兩年多來,法院審理約四百件,最重判刑八年,司法院預計兩周後做出量刑分析供法官參考。
「沒有足夠的證據,法官怎麼能判人呢?」林錦芳指出,量刑輕重牽涉證據的證明力,檢警調的調查非常重要,要蒐集足夠證據,法官才判得下去。她也說,在大陸詐騙金額超過五十萬人民幣(約合二百五十萬元台幣)就判無期徒刑,但嚴刑峻法不應到這種程度,我國司法重視程序正義及人權保障,如果像大陸這樣判,國內監獄也不夠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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