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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1日出動海巡署「巡護九號船」及農委會「漁訓貳號船」航向沖之鳥礁附近公海,展開為期1個月巡航護漁,用行動落實「漁民在哪、海巡就在哪」,捍衛漁民公海捕魚權益;海巡強調,若遇日本公務船以「不迴避、不衝突、不挑釁」原則,採理性、和平方式執行護漁。
巡護2船 理性執勤
我國籍漁船在沖之鳥礁附近海域作業,遭日本扣押並強索贖金,引發國人撻伐,政府也同聲譴責,馬英九總統更指示全力護漁;護漁第一槍昨起跑,海巡、漁業署共同派船從高雄港出發。
海洋巡防總局副總局長姚洲典早上10時在旗津高雄海巡隊碼頭主持航前說明,現場不僅有多家媒體,連《朝日新聞》、《產經新聞》等日媒也到場關注。海巡重申強調,面積只有9平方公尺的沖之鳥礁僅為岩礁,不是島嶼,其位置距離台灣鵝鑾鼻約863浬(1600公里)、距日本東京935浬(1730公里),日方不能擴大200浬專屬經濟海域,只能主張12浬領海;所以在國際海洋公約(UNCLOS)及履行中西太平洋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公約(WCPFC),執行此次公海巡護任務。
高雄出發 5天抵達
漁業署遠洋漁業組長林頂榮指出,沖之鳥礁周邊公海是小琉球、東港及蘇澳等3大漁會漁船主要作業漁場,每年約有1、200艘漁船在此捕魚;另該海域是WCPFC規範登檢水域,每年7、8月海巡、漁業署會出海登檢各國漁船,此次任務除巡察我國漁船外,也會執行國際漁業組織規範的登檢工作。
媒體詢問軍艦是否會陪同到該海域執行護漁?姚洲典未正面回答,僅表示,海巡和海軍是一體。兩船10時45分出發,沿鵝鑾鼻外海轉往沖之鳥礁海域,大約5天可抵達,船上跑馬燈打上「這是公海捕魚自由,請勿干擾」中、英、日3版,宣示護漁。海巡指出,每年都規畫2至3航次為期3個月的巡護任務,這次提早啟動,為期1個月。
宣示公海捕魚自由
排水達1914噸級「巡護九號」船長84.5公尺,船速20節,船上不但配1門20機砲,還有水平射程70公尺以上的噴水槍4支,可搭載40名官兵;「漁訓貳號」船也是千噸級訓練船,船上有執法人員,由海洋巡防總局直屬船隊長楊樹治擔任指揮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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